2023年,抚顺市住建局在抚顺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以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全局上下明确责任、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实有效地开展法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制度,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建领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结合主题教育,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住建领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住建领域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住建领域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转化为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2.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大执法决定前的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10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3.科学立法,积极推进立法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完成《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申报2024年度市人大、市政府立法项目3项。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抚顺市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抚顺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抚顺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处于征求各方意见阶段。下一步,将结合各渠道反馈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
4.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全年多次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负责清理的28件文件进行梳理,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对市住建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按程序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实现有件必备。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堵住乱发文、滥发文的漏洞。对2023年有效期届满的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2件,重新公布施行1件。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2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局规范性文件11件。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合同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听取其法律意见。
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市住建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全年对2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做到审核率10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2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其中一件处罚案件申请了听证,我局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按照听证会意见对行政处罚决定出具了建议。同时按照省住建厅和市司法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8.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调研。为切实掌握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查找住建系统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于10月10日—12日采取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住建系统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调研活动。通过调研,掌握到各县区住建局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专业培训;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数量;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优化执法的外部条件,改善职责不清和转办案件不准确的现状。
9.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我局持执法证人员共有97人,已全部录入省执法监督平台,进行统一化管理。在执法设备配备方面,共有执法记录仪45台,采集终端设备1台,保证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申请考试、上岗执法现象的发生,统一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补考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10.加大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年初,我局制定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2023年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责任清单》,建立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台账》,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政务公开日、国家安全日、安全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5次住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11.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暨住建系统具体行政行为专题培训,局机关全体在职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干部、各县区住建局干部,共计350人参加。开展行政法规法律闭卷测试,参加人员为55周岁以下在职人员共124人,测试总体成绩较好,100分16人、90分以上的50人,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律意识;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11月底,我局行政应诉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3.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通过党组学习、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等软件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1.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将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计划,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在每次班子会议前,组织学习重大决策相关法律法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2.持续做好立法和制度完善工作。一是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拟完成政府规章的调研和废止工作;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抚顺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二是按照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逐项梳理各科室和对应县区住建局行政职能,包括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及其他行业管理工作,完善住建各行业领域管理制度。
3.开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问题整治和业务培训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全市住建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开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查看各县区行政执法案卷整改情况,对于整改后仍存在问题的县区,市住建局将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二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拟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对住建系统全体人员开展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的培训2次,定期组织开展住建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测试。三是组织对县区住建系统进行深度业务培训。深入探索座谈式互动培训、情景式和带教式培训,开展行政执法岗位练兵。围绕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紧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开展现场模拟训练和信息系统、新型装备应用训练等岗位技能比武练兵活动,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夯实行政执法基本功。坚持学用结合,以实战促实效,通过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提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行政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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