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学军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现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制度,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建领域普法工作头等大事。2023年,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10次专题学习,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全过程。按照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相关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法治为民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情况
一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在房地产经纪机构、建设工程造价企业和燃气企业三个方面制定联合检查计划。2023年,联合市市场局、市应急局分别开展了联合抽查检查8次,提高了执法检查效率。
二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实施细则》,有效衔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切实降低交易成本和制度成本,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三、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研究解决本部门本领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情况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完成《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申报2024年度市人大、市政府立法项目3项。起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抚顺市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抚顺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加强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抚顺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处于征求各方意见阶段,下一步,将结合各渠道反馈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拟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印发。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承办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全年对2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做到审核率10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二是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市司法局工作要求,2023年,共开展3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负责清理的28件文件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意见,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支撑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合同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听取其法律意见。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承办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法规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2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其中1件处罚案件申请了听证。按照听证程序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按照听证会意见对行政处罚决定出具了建议。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对2023年有效期届满的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工作。经评估,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2件,重新公布施行1件。截至目前,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12件,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局规范性文件11件。
三是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推动住建工作决策和管理服务规范化和透明化。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条,共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7件。
六、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纠正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情况;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解决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同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次,出庭应诉率达100%,答复行政复议案件2件,主动撤回存在瑕疵的行政决定书1件,及时纠正行政行为。
七、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制定《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政务公开日、国家安全日、安全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5次住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二是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和法律知识测试。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会暨住建系统具体行政行为专题培训,局机关全体在职干部,局属事业单位干部、各县区住建局干部,共计350人参加。开展行政法规法律闭卷测试,参加人员为55周岁以下在职人员共124人,测试总体成绩较好,100分16人、90分以上的50人,营造了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八、存在问题
1.法治观念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不够深入,还没有完全树立法治思维,遇到问题仍习惯于凭经验办事,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的意识。
2.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不规范。检查中发现基层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内部审批程序无承办机构意见、无“法制审核意见书”、集体讨论无个人发言记录、处罚决定书未写明处罚依据,缴纳罚款超期履行等问题。
3.执法队伍人员不足。近十年,我局直属执法大队人员只出不进。截至2023年底,5个执法大队实有22人,且年龄普遍偏大。城管执法范围广、任务重,随着执法人员的持续减少,从根本上削弱了执法力量。
九、2024年工作安排
1.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律意识;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
2.持续做好行政立法和制度完善工作。按照市政府立法工作安排,拟完成《抚顺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的修改工作;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抚顺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按照市人大、市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安排,完成相应立法工作。持续捋顺各科室行政职能,完善各行业领域管理制度。
3.开展住建领域行政执法整治和培训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制定《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台账》,全面排查全市住建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类型的行政执法案卷,集中开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做好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的培训工作;做好2024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
我继续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法治思想学习、依法行政、教育培训、规范化建设等重点环节,坚持依法行政,推动全市住建领域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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