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2022年市住建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以法治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工作目标,全局上下明确责任、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效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制度,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住建领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系统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住建领域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总结好“七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住建领域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住建领域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转化为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2.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中重大执法决定前的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决策后评估等程序,做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100%。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3.科学立法,积极推进立法工作。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立法计划,完成《抚顺市机动车静态停车条例》(接转上年)制定任务;制定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立法工作推进方案》,完成了《抚顺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立法评估工作。
4.全面梳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全年多次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负责清理的23件文件进行梳理,提出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对以市住建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按程序按要求进行合法性审查。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做到有件必备。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发文数量,堵住乱发文、滥发文的漏洞。根据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奇葩”文件、“问题”文件。
6.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支撑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合同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听取其法律意见。
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市住建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进行公示。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对涉及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执法过程进行记录,涉及案件3件。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1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8.统一行政执法文书。为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时调整执法文书的内容,市住建局结合住建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和省司法厅《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编制了《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和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2年版)》,统一规范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文书。
9.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我局持执法证人员共有89人,已全部录入省执法监督平台,进行统一化管理。在执法设备配备方面,共有执法记录仪45台,采集终端设备1台,保证执法人员规范执法。严格杜绝无执法资格人员申请考试、上岗执法现象的发生,统一安排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补考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及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10.加大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国家安全日、安全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种住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2021年底,市住建局获得了中宣部、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颁发的“2016-2020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2年,按照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工作要求,市住建局起草印发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进落实“八五”普法工作。
1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制作了“依申请类事前服务事项清单”二维码置于窗口处,方便服务对象查看服务事项要件清单。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逐步实行全程无纸化办公,通过“抚顺政务服务网”申请,按规定环节、在承诺时限内在“抚顺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审批办结,不再收取纸质材料,实现电子档案归档。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转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和优化审批流程四种方式进行改革。
12.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打造一流的法治营商环境。我局成立了抚顺市住建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局系统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省、市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和考核内容。按照要求积极召开局党组会听取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能,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实质解决行政争议,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并按季度向司法局报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情况。
3.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制度。通过党组学习、在线学习、学习强国app等软件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切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局行政执法整体能力不强,体现在人员老化,数量不足。为解决该情况,目前我局已组织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扩大我局行政执法人员队伍。我局也开展了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法治素养。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1.继续做好行政立法工作。按照市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拟完成修改《抚顺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抚顺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抚顺市人防工程管理使用办法》的前期立法调研工作。
2.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我局年度普法计划,继续在重要普法宣传时间节点及宣传新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时,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3.继续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做好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的培训工作;做好2023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
4.继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特此报告。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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