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住建规〔2025〕6号
各县区住建局、机关各科室:
为规范全市住建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保障和监督住建部门准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3版)〉的通知》(抚住建规〔2024〕2号)不再使用。
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辽住建〔2025〕38号)和《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版)》(抚住建规〔2025〕6号)执行。
附件:1.抚顺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版)
2.关于印发《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的通知(辽住建〔2025〕38号)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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