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质量强国纲要》、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3月31日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省住建厅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稳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在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8日—2023年 5月 20日。
二、检查方式及范围
市住建局成立检查组,由市住建局质安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和相关专家组成,以实体检查与查验资料相结合的方式,从全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台账中抽取检查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三)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按图施工、工程技术档案。
(四)建设工程项目检测机构委托及管理情况。
(五)施工现场商品混凝土使用管理情况。
(六)危大工程管控情况。
(七)施工现场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建立情况。
(八)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
(九)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十)建筑工地彩钢板房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组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二)各县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要提供本地区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台账,并督促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抚顺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通知单
联系人: 邵忠雨 联系电话:57500416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
抚顺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通知单
市住建局检查组抽查到了你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请你们配合检查组检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证件及资料检查准备
1、建设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合同书及中标通知书。
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工程技术档案;项目经理现场带班记录;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项目经理、项目质量检查员岗位资格证,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三类人员证书,主要专业工种人员操作上岗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2套。
3、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监理档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岗位资格证。
二、需如下人员到场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检查员、项目安全员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土建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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