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做好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抚顺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有关要求,我局于7月4日向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委人才办、市城建中心及各区政府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并通过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向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
现已征求并部分采纳了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共收到意见9条,采纳5条,采纳率56%,反馈率100%。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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