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学校周边公园噪声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按照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提案反映问题,以强化宣传教育为主,采取开展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大对公园使用音箱(麦克风)唱歌、跳舞造成噪音扰民问题的管控力度,使公园噪声污染的问题得到了显著改善。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通过设置通告牌,大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同时,通过悬挂制止噪声扰民的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及利用广播系统等方式宣传噪声扰民常识,教育引导广大音乐舞蹈爱好者充分认识噪声扰民的危害性和防治噪声污染的重大意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强管理,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噪声扰民。依据《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组织公园管理中心结合噪声污染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劳动公园噪声管理制度》,科学规划设置了活动的区域及时段。同时,加大力度安排管理人员对晨练、唱歌、跳舞等播放音乐过大产生噪音的群众聚集处进行文明劝导,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活动。
三是加强巡查,积极配合联动。在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的同时,对发现不文明现象和行为经多次劝告无效的个人或组织,予以移交公安部门进行依法处理。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多次劝告无效的噪声扰民行为实施依法处理,形成强有力的威慑,进而保障噪声扰民治理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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