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视障人群通行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设方面。在您的建议收悉后,我局于2025年1月21日对近几年来新建的市政基础设施中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进行了复核,复核后认为,新建的道路的施工图设计均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且通过施工图审查,均符合无障碍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在未来无障碍设施建设中,也将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标准规范。例如,我局于2024年维修改造裕城路(长春街-盛城街)路段盲道设施,施划热熔盲道标线391.7米,增设防止占压盲道的挡车485个,指示牌11个;完成临江路(盛城街-长城街)路北信号灯和公交站设施占压盲道的维修、整改;对新华大街4处公交车站进行无障碍化改造,下卧高边石和人行步道,方便了视障和老年群体的乘车需求。
二、关于加强使用管理方面。我局积极协调交管部门,并与各城区执法部门加强合作,促进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指导城区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力度,加大对占压盲道违停车辆的执法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恢复盲道正常通行功能。结合我省“干干静静过大年”活动,市住建局自1月17日起督导各城区政府,开展违规占用盲道占道经营和乱堆乱占整治清理工作。各城区迅速行动,针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公交站点等重点部位盲道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共清理占用盲道经营行为31处,盲道通行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三、关于建立监督机制方面。一是对于新建的市政道路,要求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等设施按照国家市政行业相关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在验收时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一律不予验收通过;二是鼓励市民参与,畅通诉求渠道。我局在城管中心设立了市政设施监督和投诉电话:52341234,并在114和网络上进行了公开,对群众提出的相关诉求争取第一时间妥善处置;三是对盲道和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及时调整完善盲道和无障碍设施,使其更好的服务视障群体的使用需求;四是受养护资金不足影响,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加强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的维护和管理,注重人性化设计和改造标准,提高建设和维护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城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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