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耀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家装“陷阱” 推进“以旧换新”政策落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行业指导。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2023〕29号)、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开展相关工作,于2023年8月4日向各县区住建局印发了《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抚住建〔2023〕86号),指导物业企业(社区)做好住宅小区的日常装饰装修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告知、巡查制度,发现有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对装修人劝阻和制止,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地街道(乡镇)。
二是加强执法联动。市住建局督导各县区住建执法部门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和街道开展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及时查处12345等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线索,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建部11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依规办案。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依法进行查处,非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相关部门。遇到阻碍执法、拒不配合执法及拒绝恢复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情况,及时联络属地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感谢您对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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