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减少人为造成的扬尘污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现象和情况,您的宝贵建议为我们提供了工作思路和努力方向。我局第一时间印发《关于整治特钢南门道路遗撒的通知》,要求各城区提高重视程度,增强执法力度,加强检查巡查频次,举一反三,源头治理运输车辆未进行覆盖、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造成的扬尘污染,以望花区特钢南门道路遗撒问题整治为抓手,助力我市全面减少扬尘污染。
一、全面整治道路遗撒
一是健全机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关于持续推进我市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等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执法工作要点,督导各城区成立道路遗撒整治小组,具体负责道路遗撒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监管,强化常态巡查力度。督导各城区增派巡查执法人员,分组、分段布控。在日间巡逻高质量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强化夜间的“盯”“巡”力度,在重点路段附近设卡,严查来往运输车辆,杜绝泄露遗撒行为。
三是严格执法,强化问题整改。对渣运车辆未进行覆盖、工地运输车辆带泥上路、社会车辆遗撒等行为,责令当场整改到位,将批评教育和依法处罚相结合,积极宣传扬尘治理工作,源头治理未覆盖运输和抛洒、遗撒等违规行为。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执法台账,重点监控遗撒行为频发点位,全天候实行无间断、无缝隙巡查,促进遗撒治理长久有效,严防回潮反弹。
二、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抚顺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标准》,明确各项防治措施要求,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及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二是加大工作宣传和引导。通过培训会议、建筑施工现场示范观摩会议、发放《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示范图集》等措施,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直观指导和沉浸式体验,进一步提高参建单位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认识。
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扬尘污染防治“一体化”监管,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时,同步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实施检查。
四是开展检查,督促整改。在市级检查中,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我们要求属地住建部门督促参建单位限期改正,并上报改正情况,市级复查,实行闭环管理。同时,我局在检查情况通报会上,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和县区进行点名批评。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扬尘治理。针对去年望花区13个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施工扬尘管控不到位的问题,我局组织各县区住建局加强实地调研,督促建设、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加强系统规划,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施工进度和作业区域。同时,加强公众监督,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扬尘污染防控工作,提升居民居住体验。
三、统筹安排道路施工
我局严格道路开挖作业监管,非必要不得进行开挖作业,统管理各街路开挖施工规划,要求今年管网施工改造涉及挖掘城市道路的相关单位,于3月底前报送改造计划,包括施工路段和时间,根据各单位挖掘计划结合道路养护施工统筹安排挖掘审批时段,减少开挖的频次与面积、裸露时间,避免反复开挖,尽可能减少道路破损。确需开挖的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白天与交通高峰期错峰施工,尽量缩短工期,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道路原貌。
四、提高道路湿扫水平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大春季扬尘治理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加大道路洒水和机械化湿式清扫力度,机械化湿式清扫率要达到85%以上。除冬季温度低不适宜开展洒水和湿扫作业以外,在春秋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每天要安排车辆在重点区域街路洒水降尘至少2次以上,在重点时段、扬尘严重地段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道路扬尘现象发生。同时,我局不断加强对城区街路洒水和湿扫作业情况的抽查,发现扬尘现象严重且降尘跟踪作业力度不足的情况立即要求责任部门开展洒水和湿扫作业,增加作业频次,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