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对您提出的意见,汇同各相关单位答复如下:
一、无障碍设施宣传、完善法规及监督管理方面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力量加大对无障碍设施相关工作的宣传。
市残联近年来以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对无障碍环境、设施等相关工作进行宣传,特别是2023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颁布实施后,市残联更是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常态化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工作让广大市民了解无障碍环境建设及设施的意义,积极参与相关设施的维护工作。
2.加大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确保我市无障碍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近年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特别是涉及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设施等的建设工作,分别出台了涉及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以及我市从新颁布的《抚顺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等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市残联在以上政策颁布实施后,均在第一时间与我市检察院、司法局、住建局、市场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政策文件内所涉及相关部门的内容进行协调,使新的政策法规得到较好的落实。
3.加强监督管理,对无障碍环境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市残联作为全省第一个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市级残联,2023年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又在全省范围内第一次开展市级残联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下一步,市残联将继续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同时与相关职能部门继续配合,对被侵占和破坏的无障碍设施限期整改,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残联将联合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等方式强制整改。
二、近三年市管道路盲道设施维护情况
2021年修补了永安路、迎宾街、长城街盲道设施;高山路人行步道维修铺设盲道砖。2022年修补临江东路、盛城街、晖春街、新抚路、雷锋路破损缺失的盲道8处;清除违规占用盲道的机动车、水泥堆、占道经营3处;辽中街和东洲大街人行步道维修时铺设盲道砖。2023年维修了雷锋路破损缺失盲道 680米,铺设了市残联门口到新城路路段盲道46米。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
由于近年我市的财政压力较大,且需要养护的道路里程不断增加,按照国家标准,每年能够给予批复的养护经费只有15%左右,道路和人行步道带病作业情况非常严重,因此只能优先维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市政设施。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严把验收关。对于新建的市政道路,要求盲道和无障碍通道要按照国家市政行业相关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移交。
2.根据批复的养护资金情况列出计划,分批次,优先对医院、公园广场、商场、残联、车站和学校等人流密集地点的盲道和无障碍通道进行维修改造。今年计划先对四个城区的医院和公园广场周边进行维修改造。
3.加强道路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的日常巡查,发现破损及时维修。尽最大努力加大对盲道和无障碍通道的投入,注重人性化设计,提高建设和维护的质量,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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