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来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业主大会监管工作现状
随着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的持续推进,住宅小区作为社会的最小组成单元,其治理作用被进一步凸显,而其中业主大会对小区的物业管理作用又至关重要,因此可以说,好的业主大会管理是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之一。为加强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和监管工作,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陆续下发了多个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文件,不断深化、细化基层物业管理工作职能,明确属地街道办事处对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的指导和监管责任。
2021年,我局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抚政办〔2021〕41号),要求街道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对小区业主大会成立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日常活动,并要求社区要做好配合。此外,我局还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推动“红色物业”行动,要求街道、社区鼓励和引导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统一接受街道党组织领导,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治理,加强群众监督,促进物业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业主大会更好服务于全体业主。
二、相关工作存在问题及原因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其中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如大部分业主因维权意识淡薄导致业主大会成立和决策工作参与度不高,对业主大会成立及活动等相关程序不清楚、操作不规范,街道、社区指导和监管不到位,部分业委会委员因缺乏群众监督而滥用职权、以公谋私等。
从行政管理角度讲,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街道、社区受人员频繁调动、人员力量不足、监管手段缺失等实际情况制约,导致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性知识储备有限,指导和监管意愿不强,未能在此项工作当中起到应有作用。此外,县区住建部门也未能起到很好的引导和督促作用。
三、2022年相关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与市委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在我局的积极沟通下,市委领导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治理及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于2022年年初,重新厘顺细化了社会现代化治理工作责任分工,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落实,街道、社区指导、推动和协助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依法依规监督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通过合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极大地有利于下一步工作的深入推进。
今年,我局将把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和相关活动的指导和监管工作作为全年物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落实。根据《通知》要求,重点指导街道社区严格落实责任,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为业主大会活动提供便利;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指导,进一步推动全市“红色物业”行动,规范相关活动的同时对业主大会的活动作出更好的引导。
此外我局也将结合您在提案当中提出的:以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度对待业委会指导监管工作等建议,指导县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街道、社区积极推动各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让小区业主更好实行物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全体业主的居住生活质量。
感谢您对业主委员会相关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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