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经济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开展社区适老化改造进行养老试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既1358工作法”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19年以来共改造124个城镇老旧小区,今年计划改造14个老旧小区。
二、探索市场化改造
我市改造资金主要依靠国家补助资金,县区财政配套压力很大,改造主要以解决居民“冷、漏、堵”的基本需求为主。同时,各县区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改造,2020年顺城区吸引社会资本在小区公共区域建设超市和活动中心;2021年新抚区探索采取设计、施工、融资和后续管理一体化改造模式,吸引一部分资金参与改造;望花区、顺城区引导自来水、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出资参与改造;东洲区引导公房产权单位出资提升改造品质,弥补了资金不足。
三、广泛发动群众
从2019年开始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来,各县区住建局作为建设主体,在改造中注重居民参与,通过建立完善小区基层党组织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由所在街道社区开展摸底调查,同意率达到80%才能纳入改造。改造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居民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居民参与工程监督。在验收阶段,推动“民意验收”和专业验收相结合。
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2020年12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出台了《抚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抚住建[2020]187号),对实施主体、资金筹集、实施程序和运营管理做了具体规定,2021年望花区居民出资安装了一部电梯,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据了解,目前顺城区有2部电梯已完成资金筹集,正在挑选电梯品牌。
五、探索适老化改造
在改造中根据居民需求,将一部分单元门前的台阶改成坡路、多级台阶增加扶手以方便老年人出行。充分考虑老年人的休闲娱乐需求,各县区修缮、改造社区活动广场,共增加凉亭、长廊97套,安装休闲座椅、石桌石凳340套。
感谢你们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