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城市双修”为契机,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公共职责监管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当中提到的“部分小区违建严重、物业服务质价不相符”等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这些问题一定程度反映出国家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后,我市在转型新的管理模式过程中尚存在管理的盲区和政策的不完善。近年来,为提升全市物业服务水平,市住建局不断探索适合我市的物业管理模式,落实了多项具体工作,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我市的物业管理。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下,我局认真研判物业行业现状,起草了加强物业行业管理的政策文件,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
一是要求各县区有关部门加强物业企业监管和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要求各县区住建局要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对物业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存在企业违规服务或业主私搭乱建等违规行为的要对违规主体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移交同级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违规企业记录在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二是部署街道、社区加强物业服务日常监管。要求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基层治理能力,切实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辖区内物业小区的日常服务监督,配合县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物业违规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实时掌握物业企业履约服务情况,开展入园区宣传、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活动,建立物业纠纷台账,掌握各小区物业的日常服务情况,对物业企业进行履约情况评估,为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建立物业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物业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每年综合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评估、业主反馈情况、投诉处理和违规行为整改情况等要素对企业进行服务质量评估,配套相关政策,对服务质量优秀的企业予以适当奖励,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或严重损害业主合法权益行为,且拒不配合整改的企业列入行业黑名单,限制其在我市从事物业服务活动资格,并向社会公示,逐步建立完善我市政府行政调控、社会各界参与的物业行业诚信管理新体系。
您在提案当中提出的“执法部门加强住宅小区内拆违工作、认真落实履约保证金制度、建立全市的大数据黑名单系统”等建议和我局物业管理思路不谋而合。下一步我局将借鉴您的具体建议,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政策,全面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提高我市物业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提高全市业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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