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井盖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的建议很好,窨井井盖管理也是我局一直很重视的工作。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与市规划部门及市城建设计院沟通,针对城市新建道路设计时,按照设计规范,原则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设置在快车道以外,一般在情况下,新建道路管线设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带内。正常检查井间距为20米,如遇折点需增加检查井。
2.鼓励使用新工艺,借鉴同行总结出来的“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施工方法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消化吸收加以利用。逐年解决我市主要道路窨井存在的沉陷、丢失、噪音等一系列病害问题。今年我局在排水井井盖维修过程中将对部分井采取新工艺,使用新型可调式防沉降检查井盖,解决井盖噪音、沉陷、跳车等问题。
3.《抚顺市城市道路窨井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8号)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11月24日抚顺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抚顺市排水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城市道路窨井相关事宜已提出具体规定,我局将参照管理办法和条例相关内容进行管理。
4.我们也积极学习外省市道路窨井井盖管理的先进经验,2021年起在我市逐步建立起以住建、信息产业等主管单位为主的综合性道路窨井井盖管理办公机构,克服分散管理带来的“归属不明确、定位不当、责任主体不清楚”等弊病。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荣辱与共的新格局。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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