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晓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2021年垃圾分类工作整改提升方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先后出台了《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17号)、《抚顺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细则》,至2020年底,实现了各城区二分之一以上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公共机构全覆盖的目标。同时,在垃圾分类实践过程中也遇到这样那样一些问题,存在不足之处,您指出的一些问题确实存在,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我们全部接受并采纳,具体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持续推进垃圾分类考核督导
加强落实《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对各城区政府及其所属住建局、街道、社区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力度,考核《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包括引导居民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推进各城区建立宣传督导制度,成立督导队伍,长期不懈监督指导居民、单位正确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督导队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会聘用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环卫保洁人员、志愿者、退休党员等组成。
二、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
按照《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市委宣传部门、各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好各区域各行业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督促以上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推出系列报道,曝光负面典型,宣传成功经验。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融入综合实践课程、地方课程及学校日常教育中,积极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由学校到家庭到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将力争在每个居民小区至少设立1处垃圾分类宣传栏,每个单位在垃圾投放处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垃圾二次分类整理。
三、加强垃圾分类运输管理
鼓励各城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更新老旧垃圾收运车辆,进行分类运输。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专用车辆,密闭收运,标识明显,数量合理,确保车辆符合环保要求。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由各县区环卫部门收运,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指定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进行处置。同时,引入有资质的环保企业、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末端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各县区住建、生态、商务、环卫等部门要对各类垃圾收运过程全程监管。
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改进。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欢迎您继续为我们提供有益建议。
感谢您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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