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俊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和维护路灯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社区居民楼雨搭上的照明灯为“居民小区照明计划”设施,由各区住建局负责安装及日常管护工作。了解到您提出的灯具损坏后维修不及时的情况,我局与各区住建局沟通,要求各区提高维修的时效性,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
2.关于望花古城河大坝安装路灯的问题我局与市水务局沟通,按照防洪法规定,堤坝不经允许不可以架设构筑物,如需架设需要通过防洪评估。该处暂时无法安装路灯,日后在堤坝生态环境综合建设时,建议水务部门结合游园建设完善照明设施给附近居民生活带去便利。
3.截止2020年末,我市共有市管路灯21203棵、32156盏,地下电缆849公里、架空线路24公里,路灯专用台变123台,路灯专用箱变68台,路灯专用电源控制柜356台。以上设施按照《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计算年养护费用在4600万元左右,可以达到亮灯率98%以上及设施良好运行。但由于我市财政资金紧张,近几年市管路灯设施养护费在每年450万元左右,受资金限制路灯养护以主干道及市民投诉报修为主,导致设施维修不及时,亮灯率不达标。在有限的条件下我局精细管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对路灯设施的日常巡查,存在安全隐患和故障的路灯及时安排维修,为市民晚间出行提供基础保障。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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