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战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按照国家要求,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正稳步推进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一、统筹各类地下管线施工
县区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前期充分排查小区管线情况,与供水、供热、燃气等专业公司对接,根据实际,共同制定改造计划,做好工期协调,各类地下管线工程与道路同步实施建设。按照国家和省住建厅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地下管线的施工工期,避免重复开挖,按照技术要求恢复破损路面,严格把控道路恢复质量。积极受理居民的投诉、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问题突出的严肃处理。
二、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增加适老项目
县区在制定改造方案时,按照“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的原则,针对小区现状制定方案,不搞“一刀切”,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的情况下,按照居民需求增加适老项目,如增设扶手,在单元出入口增设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等,更加符合老年人需求,方便老年人生活。
三、继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20年12月共同出台了《抚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抚住建[2020]187号),文件规定,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各项费用由本单元业主(含公有住房承租人)共同出资,提倡各类社会资本的引入。今年改造过程中,我局将会与县区住建局一道,针对居民愿意出资加装电梯的单元,学习南方城市先进经验,采取按次收费的“公交电梯”模式,试点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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