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强制拆除市区报废锅炉房及其排烟等设施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闲置燃煤供热锅炉房烟囱普查及拆除情况
在接到您的提案建议后,市住建局立即组织各辖区供热主管部门开展全市燃煤供热锅炉房闲置烟囱普查工作,同时函致环保、工信部门对其负责领域的闲置锅炉烟囱提供拆除意见。
经普查,由于拆炉补偿资金未支付、资产不明晰,留作调峰备用等原因,我市城区剩余未拆除燃煤供热锅炉房烟囱64座,集中在我市南部矿区,并以抚矿集团产权居多。2020年3月25日下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闲置锅炉房烟囱拆除推进会议,各区供热主管部门、闲置烟囱主要产权单位分别介绍了所属区域锅炉房烟囱拆除有关情况及存在问题。会议明确了,各辖区供热主管部门、各产权单位要全力推进所属区域闲置燃煤供热锅炉房烟囱拆除工作,制定拆并计划,再次进行排查,尤其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尽快完成拆除。截至目前,东洲区、顺城区已陆续完成拆除闲置烟囱11座。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闲置烟囱存量相对较大,产权单位拆除资金较为紧张,部分闲置锅炉房还存在资产不明晰,补偿资金不到位等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时全部完成拆除。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结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双修”等重点工作,住建、环保、工信等部门将持续跟踪督导各相关辖区、责任单位持续推进剩余闲置锅炉房烟囱的拆除工作,保障居民出行安全,不断提升我市城市环境。
感谢您对城市供热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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