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俊梅、李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人流密集场所“如厕难”的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您的建议我们基本接受并答复如下:
对于市民“如厕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自2007年以来,在全市各城区先后购建了水洗移动公厕52座,车载式公厕2座,拖动式公厕2座,占全部公厕数量的60%以上。尤其是2014年以来,4年时间,先后新建了30座水洗移动公厕,改造固定水厕8座,占全部公厕数量的42%。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厕所革命”指示精神和省政府要求,2018年我市全力推进 “厕所革命”各项工作,全年完成城市新建改造公厕10座,完成城市新增内厕开放76座,通过利用原有资源,盘活原有资产既节省了一定的资金,又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解决问题,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欢迎和认,接下来的2019年和2020年我市将继续推进“厕所革命”工作。
针对于您提出的几条建议,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1、合理布局,规范选址。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在本辖区内筛选并确定改造公厕点位,选定符合建设条件的新建公厕点位,组织对公厕选址审核、论证,确定具体施工点位。新城新区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公厕。在土地出让时,需配建公厕的,要将建设规模和标准等要求作为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之一,并落实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环卫部门要依法参与环境卫生专项设施规划、设计及验收工作。要加快改造老城老区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陈旧老化的公厕。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确需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优化服务”的原则,不得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交通枢纽、公共建筑、大型公园绿地、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应设置公厕。发展农宿、旅游观光等外来人口聚集的行政村,按需配建公厕。
2、周密组织,有序建设。2019年我市城区计划新建、改造公厕10座,新增内厕开放50座。各相关部门要周密组织、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新建改造公厕组织进行规划、设计、监理、施工、设备购置等招标,有序完成公厕建设工作。
3、广泛动员,扩大开放。动员、鼓励各类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进行内厕开放。除涉密和安全保卫需要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厕所按规定率先免费对外开放;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单位内部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鼓励城镇街道周边其他单位内部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内厕开放时间不得少于营业时间。
4、提升服务,加强管理。各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环卫公厕的管理,监督其他产权单位对所属公厕的管理。提升公厕管理水平,逐渐实现公厕管理智能化,建立公厕定位系统,实现“互联网+公厕”,推广“城市公厕云平台”,方便群众就近如厕。创新公厕管理模式,提出增加多元供给,推行以商管厕、以商养厕,推动购买服务,鼓励公益认养,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用途,严格执行《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和《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17217-1998)。进一步完善城镇公厕引导牌配置,设置清晰鲜明的标识和指引,标明开放时间。切实加强学校、交通枢纽、商场、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公厕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对企业弃管的公厕,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5、加强学习,借鉴先进。不断向“厕所革命”先进城市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学习先进建设、管理模式,并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出科学、实用、有效的解决办法。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欢迎您继续为我们提供有益建议。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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