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垃圾清运过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垃圾清运过程不完善的现象确实存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关于垃圾清运过程中污水渗漏的问题。经查,我市共有垃圾清运车辆211台,其中113台为2010年以前购置,设备老旧率为53%。部分老旧垃圾车因设计缺陷问题,大多存在密闭不严现象,在清运过程中易发生垃圾、残液遗撒。但为完成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任务,这些老旧问题车辆不得不继续投入清运作业,因此不时产生泄漏遗撒现象。
关于垃圾清运过程中工作人员安全问题。市、区环卫部门对垃圾清运过程中的安全作业均提出过明确要求,但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擅自违反作业要求,不履行安全作业标准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为解决上述问题,市、区两级环卫部门曾多次采取措施。如:多次向上级部门申请增加、更新设备,但由于我市目前财政资金紧张,只能逐年更新少量设备,短期内成效有限;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不定期检修,有密闭不严问题导致遗撒的车辆,采取更换密封条、用塑料袋垫底等方法,尽量避免遗撒现象,同时加强后续保洁,要求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发现垃圾、残液遗撒现象后第一时间清理;市环卫处多次下发通知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调将垃圾车泄漏遗撒问题纳入对城区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发现的泄漏遗撒现象依照《抚顺市环境卫生监督考评管理办法》加倍扣分,扣罚责任单位预留作业经费;下发安全生产通告,增强清运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强调安全作业、规范作业的重要性等。
2018年6月,市政府正式下发《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抚政办发[2018]63号),截至目前,各城区基础数据测绘与作业成本测算工作已全部完成,各区政府与意向投资方正在进行相关洽谈。预计于2019年内实行环卫市场化。正式运营后,老旧、故障垃圾清运车辆及垃圾收集容器全面进行更新,可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清运过程中污水渗漏的问题。同时,市环卫部门将结合环卫市场化改革出台全新的《抚顺市环境卫生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将垃圾清运过程中的安全作业规范列为一项重点考核项目,并进一步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以此解决垃圾清运过程中工作人员安全问题
在此,我们也诚挚地欢迎您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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