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还从四个不同的角度肯定了我委的工作。提案中结合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指出的六个棘手问题具有针对性,并且提出四个宝贵建议。现就贵单位提出的六个问题作如下汇报。
一是与市发改委共同配合,做好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摸底、制定工作,协助各县区住建部门做好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提升指导工作,通过微信、互联网、广播电台等媒体媒介做好《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教育宣传工作。
二是结合我市今年利用“三供一业”政策资金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市政府财政计划列支1.8亿元用于解决我市棚改房遗留问题。我委将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等部门配合,继续向上争取资金,包括“三供一业”10%奖补资金1.02亿元,棚改小区改造补助资金,作为未来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资金。
三是今年市政府列支800万元用于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程。初步确定电梯改造采取“4、4、2”资金分配模式,即老旧小区电梯的改造费用由市政府投入40%,区政府配套资金40%,小区的业主使用维修资金投入剩余20%的改造费用。
四是通过“三供一业”政策资金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积极配合市城建执法局协调园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园区内违章建筑的排查工作。
五是由市政府投入3800万元用于我市部分老旧小区供水、供暖、高层二次加压等项目的改造,我委将配合工信委做好老旧小区供电改造工作。贯彻落实《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组织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专业经营单位统一接收。
六是结合《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加强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我委今年将研究制定我市维修资金续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综合协调机制,促进物业服务发展与和谐社区建设。
最后,再次真诚地感谢贵单位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得到贵单位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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