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住建委指导县、区建设领域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市住建委作为建筑业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一直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
二、为了推进建设领域的改革,我委积极实施审批职能整合,将涉及住建行业的审批事项统一由审批处办理,将能下放的职能向县区进行了下放,提高了效率,减少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89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我委在2017年末,拟定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现已报市政府。
通过文件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做强做大,支持企业走出去,优化企业涉税服务,加大财政、融资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加大诚信管理力度等多项内容。
四、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市场,为企业服好务,帮助我市企业做大做强。
再次感谢您对抚顺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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