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洁等两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住宅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统一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二位委员表示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就是我委为全市居民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工作方向。您在提案中提及的“我市像宏宇万豪花园小区这样的基础设施不配套的住宅小区不在少数,包括小区高层住宅用水二次加压等问题,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个问题在我市确实真实存在。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不仅仅是开发商的资质低、能力差,同时还存在着设计单位设计不符合规范、建设单位违规建设、专业设施设备维修主体不明等问题。多方面原因造成了我市部分住宅内配套设施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给业主的生活造成了很多不便,甚至部分居民的正常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我委对小区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问题高度重视。
最新修订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将专业经营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线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维护管理,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从根本上解决了新建住宅专业设施设备维修主体不明,专业公司于物业公司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的问题。
同时为更好解决我市其它住宅小区专业设施设备问题及老旧小区问题,今年我委多方便筹集资金,开展了以下三个政府改造工程:
一、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
为解决我市老旧小区百姓居住问题,改善老旧小区环境,提高城市形象,我委提请市委、市政府启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选取一批亟待改造且具有改造价值的老旧小区,对小区房屋建筑本体、基础配套设施、小区生活环境、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造,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改造完成后,将有物业管理单位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接管,实施专业的物业管理。
二、二次供水设备改造工程
为保证我市居民饮用水安全,今年市财政部门将拨付资金3800万元,对我市部分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本次改造将对全市所有水箱式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更换改造,更换成符合国家规定的无负压二次供水设备,并对部分老化严重的二次供水设备进行改造,以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后,将由专业公司对改造后的设备进行接管,保障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工作。通过本项工程,根本上解决我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问题,从而达到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加大住宅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统一管理力度”的目的。
三、直连供供热设施改造工程
今年,市财政部门还将拨付资金480万元,对我市部分直连供供热设施进行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移交给专业公司进行保修和维护,切实提高我市冬季供热质量。
我委将通过以上三个改造工程,努力解决我市现存的小区基础配套设施问题,同时我委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更好的提升我市居民的居住质量,提升百姓幸福指数,为“创新抚顺、活力抚顺、美丽抚顺、文明抚顺”的建设贡献力量!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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