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供暖管道检修、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供热设备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一直是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的工作。市住建委每年都专题召开供热三修工作会议,下达城市供热设备设施三修工作指导意见,并明确要求供热企业“三修”工作要在9月30日之前完成。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近些年我市城市热源、管网建设一直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大型热源、管网的建设改造任务往往由国电投、抚顺矿业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负责,并承担大量的城区拆炉并网工作任务,这些企业实施的工程项目的从立项审批到资金拨付存在程序复杂、耗时较长的共性问题,加之拆炉并网工作谈判艰难等诸多原因造成此部分工程未能按要求时间完工,给相应区域居民生活生产带来了不便。
下一步,我委将在2018年4月份向市委书记作供热工作汇报,总结本供热期出现突出问题,落实2018年城市供热重点工作,统筹规划,确保2018年城市供热设施检修、改造工作按期完工。
感谢您对城市供热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同时希望您多为城市供热工作出谋划策,促进我市供热更好的发展。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