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群委员:
您提出的《即时处理清运居民住宅下水清掏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无物业小区下水清掏物无人搬运的问题,确实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清掏污物清掏后堆积于下水井旁,不仅不卫生,污染环境,而且很容易造成疾病传播,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健康,这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是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难题。受地区经济发展和财政能力的制约,我市老旧房屋更新改造进度较慢,加之采煤沉陷、地质断裂带和矿震产生的影响,更加速了房屋的损坏,造成我市老旧小区的危旧房屋大量衍生。而这些房屋,往往由于历史原因,缺乏专业化的物业公司对其进行管理。无物业管理,造成很多突出的问题,如您所说的下水清掏物不能及时搬运清理就是其中之一。
为解决我市老旧小区的一系列问题,我委每年都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当中。今年我委提请市委、市政府,启动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选取一批亟待改造的老旧小区,对小区的房屋主体、配套设施及小区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改造,达到国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同时,制定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改造完成后,将有物业管理单位对改造后的小区进行接管,实施专业的物业管理,彻底杜绝您所提到的“下水清掏物无人处理清运”等因无物业管理造成的问题。本项工程目前已经完成了方案的制定,且于3月23日市委常委会原则通过,目前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当中,我委将把本项工程作为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好落实,解决我市老旧小区的一系列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也欢迎您对我委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多提有建设性的意见或者是建议,我委一定会虚心听取,并争取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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