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学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市内部分道路状况强化道路管理和维护的建议》收悉,我局将积极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在今后新建的道路完成后,我局将严格按照最新版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25)进行监管和验收,确保施工工艺规范、材料质量合格,提高道路建设质量。
二、指导市城管服务中心,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质量保修制度和保修期限。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道路,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无偿维修至验收合格。
三、加强道路的巡视巡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优化管理模式,现市城管服务中心已成立了四个城区专职巡查队伍,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各类市政设施的损坏情况和安全隐患风险,并第一时间组织处理,使隐患问题得到消除。
四、我局对各县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抚顺市市管道路挖掘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管理单位在事前、事中、事后的责任和义务,各司其职,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确保道路维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由于近些年市财政压力不断加大,我市对道路维护管理的资金投入明显不足,只能以消除安全隐患为前提,按照轻重缓急实施维护,许多老化的市管道路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我市已在积极采取其他方式,开展道路改造工作。2024年10月,维修改造了新城路东段(长城街-永城街)、永城街道路,改造长度3.05公里,面积10.83万平。
下一步工作,一是将立足实际,科学的制定维修养护计划,高效利用现有的资金,提高道路设施维养的效能。二是积极配合各类管网更新改造的项目包装工作,力争在管网施工时一并将路面进行修复。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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