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吉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依据国家和省、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工作管理要求,市、县(区)住建部门作为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截至2024年年底,我市累计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317处、3317个充电端口。
二、已经开展的工作
(一)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2025年要在全市住宅小区建设500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我局已经根据各县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及配建比需求,将任务分配给各县区,重点推进老旧小区的建设。
(二)市住建局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建设及安全工作。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局领导在重要节点分组到各县区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建设与管理,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截至2月末,各县区已经编制了“一区一策”的建设方案,基本确定了建设点位。全市各县区今年以来已经建设了27处,5月底前计划完成250处,9月底前完成500处建设任务目标。
(三)明确建设办法。目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主要由第三方运营机构或物业公司出资完成。各县区住建部门已与第三方运营机构(包括供电公司)完成对接,并制定了详细的建设计划,确定了建设点位。同时,我局还指导各县区将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结合改造工程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今年计划在顺城区浑河花园、华南花园、临江家园和东洲区运输部等4个可以争取到中央资金的老旧小区累计建设7处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以满足业主充电需求。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安全管理方面
1.指导各县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服务合同,对服务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报告。
2.我局每季度对全市物业园区开展安全抽查,县区住建局每月对辖区物业企业进行全覆盖抽查,市区两级住建部门今年以来累计检查100余次,对发现的违规充电、不按要求停放等行为,要求业主立即整改,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3.指导县区督促物业公司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醒业主充满电后尽快驶离,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使用效率。
(二)充电设施建设方面
今年我市各县区重点对开放的老旧小区开展建设,合理布置充电设施的点位,全市计划新建500处充电桩,建设后将基本满足业主的充电需求,在为业主生活增添便利的同时,也为小区筑牢了安全防线。
感谢您对电动自行车管理及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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