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艾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抚顺市路灯建设及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一是部分路段路灯亮度不够,二是部分路段路灯损坏或被遮挡。目前,我市路灯大部分建设都超过10年以上,尤其是主干道约在20年左右。设施老旧、亮度不足确实是我市路灯设施的实际情况。由于更换路灯设施所需资金量较大,财政资金紧张,城建预算有限,故无法在全市大面积更换灯具,只能逐步实施,近三年我局已更换灯具2248盏。目前主次干道相对高于综合亮灯率,街巷路相对低于综合亮灯率,但对于百姓合理的报修及投诉的处理率我们始终保持在99%以上,每年处理2000余件,得到了百姓的理解和好评。针对行道树影响照明的,已同绿化部门沟通,积极协调各区进行修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我市从2004年开始安装了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开关灯时间均有电脑自动完成,但由于建成时间较长,功能较为单一,我局会积极争取资金对该系统进行改造,满足新时期的实际需要。
今年年初以来,我局对新华桥、城东地区、东西一路、友谊宾馆周边、新城路、临江路、雷锋路等主次干道路灯设施进行整体维修养护,亮灯率得到提升,市民夜间出行环境也得到改善。我们也会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巡视,及时维修,争取百姓满意。
感谢您对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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