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规划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工作建议,我局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
我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辽宁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引》“既1358工作法”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组织实施,2019年以来共改造189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积1035.16万平方米,改造住宅楼2798栋,惠及居民17.07万户。改造中对楼体进行保温、防水、外墙粉刷,更换地下管线、居民停车场路面硬化及施划停车泊位等,有条件的增加绿地和健身器材、凉亭长廊等,丰富了居民生活。
2022年改造了14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57.16万平方米,改造住宅楼219栋,惠及居民1.06万户。城区内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含小街小巷及空地)新增停车泊位2000余个。
2023年我市改造了24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面积79.58万平方米、改造住宅楼221栋,计划总投资2.2亿元,惠及居民1.38万户。城区内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含小街小巷及空地)新增停车泊位2000余个。
2024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7个,涉及住宅楼241栋,城区内老旧小区及周边区域(含小街小巷及空地)计划新增停车泊位1500余个。
感谢您对市住建局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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