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黑山路维修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该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城管中心于三月初进行了实地勘查。
经勘查,原道路破损比较严重,为保障该道路的通行,近年一直采用石子进行垫道,现状局部虽有破损,但对整体通行影响不大。该路附近有两个企业,分别为抚顺北方建设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和抚顺市第四粮油工业储运公司,且周边居民基本都已搬迁完毕,过往行人较少。
我局在去年将该道路翻建改造列入计划积极申报上级资金,但由于发改新下达的文件,政府投资类不再支持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因此无法实施黑山街道路翻建改造。我局将指导市城管中心在春季道路养护时重点对该路实施垫道保平处理,保障车辆通行需求。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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