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楠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修改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收悉,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在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中起到重要作用。我市的《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我市实际,是我市的相关工作的准则和依据,具有重要作用。
我市物业条例自2013年实施以来,已经历经了十个年头,目前确实有待修订。一是2021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对业主大会活动等规定做出调整,市《条例》当中部分条款也亟待跟进修改,以符合《民法典》中有关要求;二是市《条例》实施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需求不断提高,国家和社会需要物业行业发挥更多更重要的作用,而市《条例》无法体现出这些新要求;此外随着社会发展,市《条例》当中的部分规定也无法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和服务活动中的新问题。鉴于上述情况,2020年,我局按照我市立法工作有关要求,向市人大法工委提交市《条例》的修订申请,并根据要求配合做好条例修订工作。
目前,《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立项,预计于2024年实施修订。对此,我局已根据工作需要提前规划,倒排工期,开展调研论证、赴外学习等工作,为《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好准备。
您在建议当中提到的建立健全聘请执行秘书制度、明确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责任等建议,都言重要害,建议中肯,十分具有参考价值,我局将在《条例》修订工作中,认真参考您的意见,确保新修订的市《条例》更具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更好解决物业管理和服务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全市物业行业发展,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相关工作的支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