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臣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老旧小区楼房安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文件制定
2020年12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出台了《抚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指导意见》(抚住建[2020]187号)。文件对实施范围、实施主体、实施程序和运行管理都给出了指导意见。望花区辽中社区有1部电梯按照《指导意见》开展工作,在2021年末投入使用。
二、资金构成
上述文件是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资金、运行资金、维护保养和年检费用由本单元业主(含公有住房承租人)共同出资,提倡各类社会资本的引入。支持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改造。自筹资金的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资金筹集协议。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征求了市财政局的意见,市财政局表示政府对居民的补助支出建议由市区两级政府共同负担。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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