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收悉,建议调查详实,研判精准,且具体建议十分中肯,对我局工作很有指导意义。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市物业行业现状和主要问题
物业管理工作涉及民生,小区物业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乎业主的居住幸福感,因此,物业服务问题也愈加受到百姓重视。但我市的物业服务行业却未能与时俱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整体服务质量,赢得广大业主满意,反而暴露出了种种问题。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各物业企业的业务水平良莠不齐,部分企业自身管理能力不足,不能提供业主满意的服务。第二是企业资质取消后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手段缺失、行政力量不足导致监管乏力;第三是开发商遗留的房屋质量、产权及其他问题转而造成物业和业主之间矛盾;第四是业主对物业不理解、不支持,导致物业费收缴难、提价难等问题制约了全市物业行业的发展。上述问题共同作用下,使得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我局相关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为提高全市物业服务整体水平,2021年,我局认真研判物业行业现状,总结行业突出问题,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抚政办〔2021〕41号),从行政管理的层面上完善各项制度,加强行业监管。2022年,我局下发了《抚顺市物业服务企业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年度考核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此外,市住建局还开展了物业收费信息公开行动,督促县区推动“红色物业”行动,多次动员行业协会发挥引导作用,配合市发改委制定物业政府指导价等工作,加紧完成后资质时代的物业行业管理模式转型。
三、下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根据全年物业管理工作重点,结合您的具体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的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我局已按照我市立法工作有关要求,向市人大法工委提交《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申请,希望通过修订《条例》丰富处罚手段,完善行政管理。目前,经有关部门研判后,《抚顺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立项,预计于2024年实施修订。对此,我局已根据工作需要提前规划,倒排工期,开展调研论证、赴外学习等工作,为《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好准备。
二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各县区认真落实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的四级物业管理体制及其他具体工作要求,对照自身管理实际情况,自查漏洞,完善不足,补全短板,完善物业行业行政管理。
三是开展全市物业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各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开展合法性审查,对于服务合同超期、合同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明显冲突等问题,指导小区业主大会和物业重新签订服务合同,进一步细化服务内容,明确业主、企业双方的责权利。制定完善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建立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整治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整体环境。
四是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继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并于改造后为小区探索配套适合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老旧小区住户居住质量。指导各县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进行整合,方便选聘物业和统一管理。探索多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模式,为不同的小区配套最适合的管理方式,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短板。
除上述工作外,我局还将指导有关部门对业主加强物业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工作,让业主切实行使合法权力;深入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服务与城市社区治理深度融合”工作和物业服务信息公开行动,通过加强党建引领和群众监督,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调度物业协会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建立并完善物业服务标准和行业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企业服务行为。
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幸福、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环。我市物业行业实际情况纷繁复杂,问题突出,管理难度大。但是难管不代表不能管,只要找对方向,形成合理的管理体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性解决突出问题,相信在各级管理部门的同心协力和社会各界的理解配合下,即便是物业管理,也一样能够交上一份让全市业主满意的答卷。这是我局一直以来的责任和坚持,也是我局今后的努力方向。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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