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郭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恶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关于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确实存在,这些不法行为严重破坏了我市市容环境,在加大基层工作量的同时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也造成了很大影响。为了减少、杜绝此类现象发生,我们会在以后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加快建筑垃圾处置规范化管理。今后要加大对建筑垃圾源头治理力度,要求各城区加大建筑垃圾管理力度,规划好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场所,并公开建筑垃圾消纳场场址,引导居民向正确地点排放建筑垃圾。同时按照省厅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抚顺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计划,加快实现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
2.加大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自觉遵守意识。加强宣传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的重要意义和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行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自觉性。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和提供建筑垃圾偷倒、乱倒行为信息,共同维护整洁、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3.多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由于城乡结合部建筑垃圾偷倒行为涉及城建、执法、公安、交通、环保等多个部门,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分兵把守,从源头抓起,并建立严格执法巡查机制,多部门协调联动,定期巡查、定期高度,定期整改。
建筑垃圾管理一项长期性工作,以后我们会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筑垃圾管理方式,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各部门在各自领域严格把关,加强防控,从根本上杜绝建筑垃圾偷倒行为的发生。
感谢您对严厉打击恶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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