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明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建议
该条建议我们接受并采纳。
自2020年6月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采取多种方式向市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做法,比如在社区设置宣传栏、宣传板;在社区内、街道路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条幅;各县区住建部门配合省厅到抚宣传垃圾分类的各项活动。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卫健委等部门积极在各机关单位、医院、学校等部门开展垃圾分类,市妇联在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市、区教育部门积极将垃圾分类纳入学校课堂,制作生活垃圾分类幻灯片,让学生们充分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做法,并带动家长一起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二、关于“借鉴日本、韩国经验,从幼儿园、中小学教学入手,学习、强化垃圾分类知识。”的建议
该条建议我们接受并采纳。
《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17号)已要求,将垃圾分类知识列入幼儿园、小学、中学日常教学内容,积极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由学校到家庭到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区教育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制定教学计划,让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
三、关于“优化配置识别度高、使用便捷的垃圾分类收集箱和垃圾袋。”的建议
该条建议我们接受并采纳。
目前,各城区均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配置四种不同颜色垃圾分类桶。某些小区例如新抚区乐园社区、新顺社区,东洲区油机社区、东方明珠小区,顺城区东方社区等配置了智能垃圾分类箱,对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可进行较为细化的分类回收,并可通过扫描积分发放奖品,提高了小区居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和热情。
四、关于“提升监督管理水平及制度。”的建议
该条建议我们接受并采纳。
我市先后制定了《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抚政办发[2020]17号)、《抚顺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抚顺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细则》,从制度上确立了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指导、督导和考核。同时,2021年12月1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已出台了《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从法律层面对我市垃圾分类管理作出了规范。各街道、社区党员、志愿者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指导力度,定期进行入户宣传,发放宣传单,让居民对垃圾分类有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
五、关于“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提升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水平。”的建议
该条建议我们接受并采纳。
目前,各城区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投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宣传方面都投入了一定的资金,我市也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了抚顺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为我市增加了一项重要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今后也要利用各种合理方式融资建设厨余垃圾处理厂,以及对各类可再生能源回收利用企业进行有效连接,加快产业化发展。我们也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垃圾分类相关资金计划,上报财政部门,支持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的发展。
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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