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文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治理居民小区内绿化花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所提出的合理性建议,我们会认真采纳。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认真进行梳理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结合相关条例,提高监管水平
当前我市一些小区绿化管护缺失,部分物业服务公司、社区面对小区绿化毁坏、随意侵占绿地的情况不闻不问,严重影响了居民小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对此,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督导小区绿地管理部门(物业单位、产权单位、街道)严格按照《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中“居住区内依法属于业主所有的绿地,由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规定和《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居住区绿地由产权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的规定,履职尽责,互相配合,改变绿化花坛脏乱差的现象。
二是协调区执法部门,整治侵占破坏绿地的违法行为,清理小区绿化花坛内的“小菜园”。
三是抓牢综合宣传,向市民积极宣传《城市绿化条例》《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条例法规,形成维护小区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气,使小区绿地成为所有居民受益的公共花园。
二、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绿化管理
面对小区花坛的去留、用途问题,小区居民分歧较大,对此我局将继续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断加强小区环境建设。
一是开展民意调查、科学规划设计。根据国家文件相关要求和省厅会议指示精神,我局在实施改造前积极组织各县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居民问卷调查和调研摸底工作,将部分具有争议的改造项目加入调查问卷中,并结合居民改造意愿确定项目的优先改造顺序。同时,我局还积极监督并指导各县区规范绿化设计,结合对小区实地情况的勘察和问卷调查结果制定有效的方案。使该方案既能够保证小区的绿化建设,又能为小区居民提供一定的便利,包括能够给予居民足够的停车空间、设置快递驿站及垃圾回收处等等。
二是落实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工作,加强绿化管理。为健全城市物业管理服务保障机制,构建安全整洁舒适的人文居住环境,彻底解决无人管理服务保障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难题,我局于2020年4月组织制定了《抚顺市关于城市建成区住宅全面实行物业管理的工作方案》,同时督导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街道社区管理部门按照该方案对小区环境及绿化区加强指导和巡视,加大绿化建设的监督力度,制定严格的惩罚机制,督促小区居民共同维护绿化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住房和城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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