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宇鹏代表:
您提出的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物业管理经过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如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到位,责任不够明确;小区建设时监管不严,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不高;业主委员会职能缺位,业主文明自律意识不强等。其中收费难也成为困扰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随着居民住房条件的极大改善,居民对物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现有的物业服务机制滞后,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对业主经常采取“堵大门、停电梯”等措施。因此,物业企业与业主在物业费收取上经常不能统一意见,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业主与物业出现矛盾,成为了社会各阶层关注的焦点。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确实存在,为加强物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准备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诚信体系
市住建局经过认真调研,准备制定出台《抚顺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将物业服务质量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五个级别。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物业行业协会、物业方面专家组成考核测评小组,遵照《抚顺市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从日常管理、履约情况、投诉处理、业主满意度、社会影响等方面,对企业服务情况进行评估打分,根据评估结果,对全市物业企业服务水平进行等级划分,建立诚信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源头管理,严格物业管理项目准入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严把资格预审关,对未在市区两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考核不合格,以及在整改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一律不准进入招投标市场。未经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开发商不得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三、发挥物业协会作用,促进物业管理水平提高
充分发挥物业协会带动作用,开展多层次物业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关键岗位和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宣传政府关于物业行业的政策法规,使全市的物业企业及时掌握行业动态,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