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00年以前老旧小区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做好全市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调查工作。我局协调各城区、县区住建部门后,详细统计数据情况如下:全市涉及老旧小区个数310个,建筑面积1290万平方米,居民户数21.31万,楼体栋数3505栋。
二、近三年改造工作成果
(一)2018年“三供一业”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
2018年,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统筹利用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资金4.421亿元,对我市10个老旧小区进行维修改造。2018年底,完成改造老旧小区面积262.08万平方米,改造楼体栋数710栋,惠及小区居民4.5万余户。
(二)2019年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
2019年,我市累计筹集资金5.92亿元,全力推进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程。其中,协调动员供热、供水等专业公司按工程投资28%比例参与共建配套资金0.81亿元;争取国家财政资金2.86亿元、国家发改委资金2.15亿元;市财政列支0.1亿元,对全市24个早期棚改小区进行维修改造。自2019年8月5日,市政府在工程攻坚期提出“大干90天”,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6.2亿元,完成改造老旧小区面积463万平方米,惠及小区居民9.29万余户、近30万人,极大改善了早期棚改小区居民的居住环境。
(三)2019年至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9年,我市共筹集资金2.0744亿元,对30个小区、471栋楼体、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其中,19个小区当年开工,今年3月底前复工;其余11个小区,4个小区计划4月底前开工,7个小区5月份底前开工。所有工程计划在今年9月底前竣工。
2020年,我市计划改造小区19个,21475户,340栋,131万平方米,总投资24745万元。计划争取国家财政资金17842万元,已到位8626万元;争取国家发改委资金566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243万元。计划5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即时开工,力争2021年7月底前全部竣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积极向省住建厅申请对老旧小区配套市政基础设施的支持;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共同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对我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的支持;通过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债券包装,扩宽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
二是细化老旧小区的摸底排查。夯实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组织各县区结合“基础类、改善类、提升类”三类改造内容,编制2020年至2022年计划,配齐老旧小区幼儿园、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力争物业管理和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
三是加大改造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媒体、微信公众号、日报晚报等媒体平台,以海报、广告牌、调查问卷等方式扩大宣传范围,大力宣传“共治、共建、共享”的改造观念,切实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
四是多措并举确保维改工程顺利实施。组织各县区做好2019年改造项目的开工、复工;对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前进行改造项目设计,科学统筹,缩短施工前准备工作时间;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到改造工程。
五是确保改造成果持续性。规范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活动,推进物业管理提质扩面,按照“属地政府组织领导、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相关职能部门跟踪规范、街道社区具体落实”的工作思路,逐步建立起体系健全、政策完善、责任到位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实现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确保改造成果为民谋利的持续性。
感谢您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监管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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