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公共区域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1月10日,高键市长在全市“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上,对解决我市“停车难”“乱停车”等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高键市长讲话精神及您的建议内容,市住建局制定了《抚顺市静态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表》(征求意见稿),工作安排表中将落实区一级主体责任、各城区把握的重点关键点位、提高配建地下车库利用率、加强学校、医院、商业中心交通疏导等列入其中,明确了责任分工、规定了完成时限。
一、加强治理高位统筹
1.有效发挥专委会作用。做实抚顺市静态交通管理委员会,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静态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住建局)的高位协调作用,会同发改、工信、教育、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交通、商务、国资、司法等部门及各城区政府,加强对城区主次街路、居民小区内、商圈等重点区域周边停车秩序的监督和检查,纳入市对城区城市管理绩效考核范畴。抓紧编制城市停车场和停车泊位的专项规划,特别是各城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对交通拥堵严重、停车问题突出的地区,尽快组织编制区域或片区停车设施建设规划。
2.强化政策规范和标准。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政策规定,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绿色环保出行,减少公共停车需求;修订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标准,从源头增加新建建筑物泊位数量;推行重要时段错时停车,鼓励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在满足自用的前提下向社会车辆有偿开放;建立公共停车设施价格机制,制定和完善停车价格定价和调整办法,统筹城区各个收费停车场管理,规范停车收费及管理秩序。
3.明确停车有关责任义务。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沿街企业、个体工商户关于停车问题的责权利,实施分级分类网格化管理,确保停车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强化城区主体责任
1.由各城区负责停车数据普查。对现有停车设施开展全面系统的普查,由各城区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地下配建停车场、辖区内商业地下停车场、现有地面经营性停车场进行调查摸底;对闲置停车位,积极劝导开发商采取降价出租、先租后卖并以租金抵顶车位款等形式,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做好城市“退红线”内的空地权属调查,分类进行管理和规范区域内的停车秩序。
2.组织引导市民规范停车。各城区要根据开放式小区的实际情况,引导和提醒市民规范停车;要加强区管路道路停车的规范管理,采取“应停尽停”原则,最大限度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
3.切实加强公共停车治理。加强开放小区内个人乱建、无人管理和私自占用公共区域行为的治理,统一规划停车泊位,确保有限停车空间得到最大化利用,让市民群众共享公共资源。
4.做好关键点位的疏导工作。幼儿园、中小学上学和放学时段,各城区要因地制宜增加交警执勤力量并组织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三、强化违停乱停治理
1.加强道路维修养护。今年抚顺园林建设集团将对东西一路、长春街、望花大街等8条街路,以及市政府北、雷锋大剧院周边、恒大华府南门至富城街、劳动公园派出所北侧等进行停车设施改造,计划增加停车泊位1300余个。市政部门、各城区住建部门要加强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的维修养护,保证路面平整。在此基础上,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完善道路指示标志、标牌,引导市民有序停车。
2.加强部门联合综合执法。组织规划、住建、交通、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对车辆停放的综合管理,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
3.依法处罚违法停车行为。发挥城管与交管联合执法作用,对违章停车、不按指示停车、私占停车泊位等现象,加大联合执法处罚力度,有效规范停车秩序。此项工作将与《2020年抚顺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起来,在解决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的同时,解决利用设置地桩地锁、堆放杂物等方式,占用车位、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等问题,确保车位的使用功能。
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公共区域停车位的建议。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按照上述的工作安排,抓好落实。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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