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抚顺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装配式建筑发展列为省政府2019年考核内容,我市积极开展工作,完成了省政府的考核任务。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要工作:
1、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抚政办发[2018]65号),对有关工作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工作目标和措施。
2、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到沈阳参加第八届中国(沈阳)国际现代建筑产业博览会学习,以进一步提高对装配式建筑的认识,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技术储备,提高基层部门对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的认识,为企业提供积极服务,宣传抚顺建设成就,向有关各方提供抚顺的投资项目,促进招商引资,加强交流合作,提升我市的建设、管理水平。
3、我市初步确定了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项目为辽宁省烟草公司抚顺市公司新建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位于抚顺市经济开发区,以试点项目探索经验,引领装配式建筑工作发展。
4、参加省厅组织的到发达地区学习活动,进行交流共促发展,认真总结学习经验,完成了辽宁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办法意见反馈。
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今年要继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拟制定文件,在发改部门项目审批时,重点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项目,并在施工图审查和房屋竣工验收阶段加以把关,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
感谢您对抚顺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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