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俊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东万科、恒大小区附近规划停车位新建停车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城东万科、恒大小区附近规划停车位新建停车场
新城路、临江路天湖桥以东“停车难”问题十分突出,居民反映强烈。为此,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的支持下,市住建局决定“先内后外”的具体工作思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通过增加泊位供给,有效缓解该地区停车难问题。
1、推进相关园区内停车泊位供给和地下车库利用率。由我局物业管理部门牵头,按照《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协调规划部门、物业管理公司利用相关空地改建停车场,增加泊位供给量。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物业管理公司对闲置的地下泊位,采取降低资费的方式出租、出售,提高地下泊位利用率。
2、增加该地区路边泊位供给量。对临江路南、北两侧非机动车道及鲍家河两侧空地施划停车泊位,可增加泊位300余个;通过修改道路规划(增加非机动车道宽度)等措施,对新城路东段非机动车道加宽1.5米,可增加泊位400余个;充分利用新城路、临江路相关路段的绿地,通过铺设草坪砖等方式,可增加泊位200余个。
二、在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拟定了《抚顺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静态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以政府文件形式下发执行。根据《实施意见》,我局拟定了《抚顺市静态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任务分工一览表(2019)》,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全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考虑立体停车场的规划);
2、修改万科、恒大、金水岸、汇银东地小区周边区域规划(非机动车道拓宽1.5米;绿地铺设草坪砖);
3、组织编制南昌路观景台区域规划;
4、选取停车矛盾突出的商业区、医院、学校组织编制区域规划。如实验小学周边、南站地区;
5、修改完善《抚顺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泊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启动相关修订程序,制定新配建标准;
6、推动南站地区停车引入社会资本试点(出台相关政策或将具体措施落实到审批环节并进行通告);
7、选取一家国有企业试点停车设施企业化、专业化经营;
8、选取南站地区进行停车设施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试点;
9、选取营口路石化大学新校区、玫瑰广场区域、天湖桥以东地区停车泊位进行停车管理综合试点;
10、推动城区发掘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现有空间增加泊位试点;
11、取缔清理开放式小区内破损的、无人管理的花坛以及居民堆放的杂物,腾出的土地用于施划停车泊位;推进封闭小区内闲置停车位对外出租使用工作的力度并指导封闭小区内停车设施管理;
12、群众反映强烈的雷锋路七百门前、实验小学门前、商场、银行、医院、学校周边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制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明确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
13、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抚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4、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路内停车原则上实施收费管理,选择南站地区进行差别化停车收费试点;
15、推动各城区政府选取两家住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共享停车泊位试点工作。
我们将严格组织实施《任务分工一览表》所列的工作任务。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被列入在我们工作任务之中。我们认为通过上述举措,特别是加强停车泊位的管理和执法力度,一定能有效治理乱占公共停车位的现象,缓解我市停车难的问题。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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