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消防设施使用办法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高层住宅居民住房安全的关注及对我局物业工作的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局领导对相关工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研并着手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现将我局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研
为更好落实您的建议,并进一步摸清我市物业园区内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今年1月21日至22日,市住建局副局长朱振江带队,物业管理科牵头,与房屋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组成物业园区消防安全调研小组,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一起,对我市部分物业园区的消防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了为期两天的实地调研工作,切实发现和掌握我市当前物业园区内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下一步我市加强物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调研工作中,我们发现我市物业园区普遍存在消防设施设备不健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冬季物业公司擅自关闭消火栓泵和喷淋泵的问题突出,严重威胁了园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二、分析原因
经调研,存在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开发遗留问题多,部分消防设施不达标;二是受地区极寒天气的影响,部分物业企业为防止设施内消防用水上冻,于是擅自关闭消防阀门;三是部分物业企业缺少专业消防人员,日常管理缺失;四是个别业主消防意识淡薄,挪用消防器材的行为时有发生。上述原因造成了严重地消防安全隐患。
三、提出措施
针对上述突出问题,我局决定于2019年,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根据我市住宅消防设施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并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对全市物业园区消防设施进行集中改造,有效解决我市住宅消防安全问题。我局初步研究决定采用以市、区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使用业主维修资金为辅的原则,开展全市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作,切实物业园区消防安全问题。
(二)制定优化维修资金应急程序相关文件,会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尽快完善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确保维修资金使用安全社会稳定,为维修资金用于消防设施设备维修工作提供更符合我市实际、更具操作性的政策依据。
同时对于代表您所提到的“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消防设施使用办法”的建议,我局就此建议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进行了深入探讨研究,经研究,我局认为应慎重制定或修改相关使用办法。原因如下:
根据我市历年来维修资金使用经验,由于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体量限制及缺乏有效续筹手段等原因,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仅够保障房屋本身公共部位和设施的维修养护,根本无法满足我市高层房屋消防设施维修更换的巨大资金需求。针对我市高层房屋的消防设施的现状,若贸然动用维修资金对住宅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将造成园区住宅维修资金的大量消耗,势必引起业主的不满以及各种严重社会问题。同时,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管理工作,涉及业主切身利益和多层物业管理关系,情况比较复杂,因此为保护住宅小区业主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该项费用的支出和使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和监督程序,需在职能部门和业主的共同监督下合理、合法地使用。因此我委将会同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通过充分前期调研和论证,尽量简化维修资金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方面的使用程序,让相关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物业相关工作的支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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