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曹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内设立电瓶车集中存放点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宅小区业主生活的关注及对我局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局领导对此工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研并着手研究制定相关措施。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调研
为更好落实您的建议,并进一步摸清我市物业园区内电动车管理情况,今年1月21日至22日,市住建局副局长朱振江带队,物业管理科牵头,与房屋保障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组成物业园区安全工作调研小组,对我市部分园区的电动车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电动车管理实际情况,为下一步制定相关政策做准备。
经调查,我市住宅小区内电动车辆管理问题确实存在,电动车辆随意停放情况普遍,有些业主甚至在小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并给电动车充电,存在极大的火灾安全隐患。
二、造成影响
据了解,电动车一旦着火,90秒后温度便可达到200℃,瞬间火灾迅速发展。电动车燃烧时,会产生剧毒的一氧化碳等气体,充斥在楼房内业主一旦吸入高温烟气,气管会被灼伤,进而导致窒息。实验表明,一台电动车燃烧产生的毒气足以使上百人窒息而亡。同时电动车燃烧产生的黑烟多,容易导致楼房内光线不足,给人员疏散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楼道内停放电动车、或是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对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同时电动车散放,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环境,也不便于电动车辆管理,造成园区内电动车或电动车失窃、电瓶失窃情况屡有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和谐。
三、提出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园区的电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
根据我市目前电动车辆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住宅区内电动车辆停放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充分借鉴其他地区住宅区内电动车停放管理的优秀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有效政策,通过设置电动车集中存放点、引进市场化力量等措施,为园区内电动车辆停放提供基础设施条件,规范我市物业园区内电动车辆停放行为。
(二)加强物业企业电动车管理工作
指导各县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开展物业园区内电动车辆管理工作大检查活动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物业企业电动车管理。通过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加强物业企业管理工作,有效减轻小区内电动车辆乱停乱放的不良现象。
(三)充分开展电动车辆安全管理宣传活动
通过开展小区内电动车辆停放管理安全教育活动、媒体宣传等方式,让业主充分认清电动车辆乱停乱放的弊端和巨大安全隐患,从而引导业主自发的规范电动车辆停放行为,从源头上遏制园区内电动车治安问题及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加强群众监督,引导群众自发遵守园区内电动车辆管理规定,杜绝相关问题发生,确保小区的安全、稳定,提高业主居住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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