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抚顺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市住建局作为建筑业发展的行业主管部门,一直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我市建筑业发展。
一、为了推进建设领域的改革,我局积极实施审批职能整合,将涉及住建行业的审批事项统一由审批处办理,将能下放的职能向县区进行了下放,提高了效率,减少了企业的办事成本。
二、为全面推进建筑业发展,我局拟定了《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抚顺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文件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各部门积极落实扶持措施,市发改委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完善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流程,更新、补充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抚顺地区)评标专家数量及评标专业,加大诚信管理力度,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了《抚顺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召开了“抚顺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黑名单企业联合惩戒工作推进会”。
市教育局推进技能人才建设,抚顺市技师学院的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工程造价专业,每年可以为抚顺市培养建筑产业人才,同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建了抚顺市技师学院牵头的抚顺市大材料职教集团,开展校企合作。
市人社局为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抚顺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详细规定了工资保证金减免政策,对连续2年在项目施工所在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工资保证金按照工程合同价款的1%缴存;对连续3年在项目施工所在地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在本地的下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可免予缴存工资保证金。
市金融办提出对于有潜力的企业开具保函、信贷证明降低保证金比例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金融办将积极配合协调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市税务部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235家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服务,现场解答企业问题69个,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繁琐的文件解析成通俗易懂的知识点,通过形象的举例说明问题,更是激发了征纳双方一起专研业务的积极性;
对于本市建筑业企业到域外进行施工的,市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回抚按实际经营收入的1.8%预缴企业所得税,提出只要企业发生的符合税法规定的费用,就可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在税前扣除。
三、我们将以您的提案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市场,为企业服好务,帮助我市企业做大做强。
再次感谢您对抚顺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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