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的建议,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公用科尽快跟进,现已列入2019年工作计划,正在着手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细则》的起草工作。
您提出的四点建议都非常好,我们会按照《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要求,结合日常工作中处理的市民投诉件所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科学制定《<抚顺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细则》,对有些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明晰《条例》中的具体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避免纠纷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感谢您对城市供水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同意希望您多为城市供水作出谋划策,促进我市供水事业更好的发展。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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