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万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抚顺市民燃气用气安全方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的关注。
抚顺是具有百余年管道燃气供应历史的城市,但随着抚顺矿井气气源枯竭,抚顺中燃陆续开展天然气对矿井气的置换工程,同时,我市每天仍有百余吨液化石油气的市场需求,近年来,由于居民使用不当等原因,我市已发生多起燃气爆燃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委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居民安全用气,2018年,市住建委将继续督促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供应企业,强化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一、城市燃气安全管理举措
1、抚顺市燃气项目前期管理。抚顺市城市燃气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对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不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就燃气设施建设是否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征求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的规定,根据《抚顺市燃气(天然气)发展利用总体规划》由市住建委进行核定并出具意见,建设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2、燃气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抚顺市城市煤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招投标工作并组织实施,城市燃气经营企业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全程参与监督,并最终参加验收工作,确保燃气项目建设安全和使用安全。
3、市、区两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每年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相关法规规定,对辖区内管理的燃气企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住建委组织的“6.16”安全生产宣传日活动中,安全用气常识均作为宣传日的重点宣传内容,历次活动中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为百余名群众解答安全用气方面的相关问题;在今后的日常宣传中,市住建委将协调燃气供应企业采取深入居民小区、物业开展露天宣传、墙体宣传、入户宣传、微信、短信宣传等方式,并投入相应资金与抚顺日报社、抚顺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合作,利用媒体超强的覆盖面和强大的影响力,宣传燃气设施保护法规、安全使用常识等知识,努力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燃气企业在入户安检时发放安全使用宣传单,当面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常识。
二、规范城市燃气市场
充分发挥专业公司的带头和引领作用,政府支持专业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整合不规范的液化气充装站点,实现集中充装、集中配送、集中管理的规范化市场格局。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