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1992年6月22日发布,2011年1月8日修订,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正) |
申请条件 |
申请项目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申请材料齐全,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 |
办理材料 |
1.申请表 |
办理地点 |
抚顺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E区8号窗口(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
办理机构 |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科 |
收费标准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8:30-11:30 13:00-17:00 |
联系电话 |
024-52867453 |
办理流程 |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局窗口 提交申请材料,或登录抚顺政务服务网上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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