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三、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2022年度绩效评价相关表
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二、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自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为全市住房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运营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3、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为全市建筑行业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为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绿色材料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6、为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为城市环境卫生、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城市冬季除运雪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8、为市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园林绿地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涉及市管市政设施、园林绿地设施等方面的应急抢险、安全运行及城市防汛排涝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9、为人防设施维护管理和人防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10、为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提供 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11、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2、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中心根据部门职责情况分别设立了5个内设机构和18个分支机构。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计划审计部、信访投诉部、法务部;18个分支机构分别是:抚顺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抚顺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抚顺市供热服务中心、抚顺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服务中心、抚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抚顺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人防指挥服务中心、抚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抚顺市站前人防设施服务中心、抚顺市解放路人防设施服务中心、抚顺市北站人防设施服务中心、抚顺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服务中心、抚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抚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抚顺市环境卫生和循环产业服务中心、抚顺市市政园林维养服务中心。
三、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为15,687.59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5,687.5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87.59万元。
与上年决算相比,今年收入增加7,538.81万元,主要原因:承建工程项目增加,所需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16,034.1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244.28万元,占支出总计26.4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51万元。
2、项目支出11,789.85万元,占支出总计73.53%。主要包括国防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60万元,主要是往年年度费用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03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4.28万元,项目支出11,789.8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98.86万元,提高75.52%,主要原因:承建工程项目增加,所需资金增加。与年初预算相比,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51.57%,主要原因为:承建工程项目增加,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4.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35万元,占2.38%;国防支出152.51万元,占0.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58万元,占3.8%;卫生健康支出171.06万元,占1.07%;城乡社区支出13,761.87万元,占85.83%;住房保障支出956.75万元,占5.97%。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35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382.35万元,主要是人防部门自收自支人员支出,超出年初预算的9.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支出增加。
2、国防支出152.51万元,具体包括: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152.51万元,主要是人防设施维修及物业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9.58万元,具体包括:
事业单位离退休74.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6.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51万元,死亡抚恤49.19元。超出年初预算的58.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社会保险有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71.06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1.06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超出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保险基数做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13,761.87万元,具体包括:
基本支出2,787.08万元,项目支出10,974.7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程款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人员经费有调增, 项目支出有新增项目。
6、住房保障支出956.75万元,具体包括 :
基本支出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及购房补贴294.20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66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44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7.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演武地区居民发生的送水项目车辆经费。其中:基本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日常公用经费28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
机要通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和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此项工作共涉及预算项目10个,涉及资金5,380.78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75分。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场、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场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场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11、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棚户区改造:反映用于棚户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5、公共租赁住房: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16、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反映各级政府项底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7、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 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人民防空:反映用于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五部分 2022 年度绩效评价相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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