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三、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2、为全市住房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运营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3、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为全市建筑行业招标投标和工程造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5、为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及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和绿色材料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6、为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7、为城市环境卫生、固体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城市冬季除运雪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8、为市管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园林绿地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涉及市管市政设施、园林绿地设施等方面的应急抢险、安全运行及城市防 汛排涝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9、为人防设施维护管理和人防系统的运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10、为全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11、负责市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和档案解密开放利用工作。
12、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中心根据部门职责情况分别设立了5个内设机构和18个分支机构。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计划审计部、信访投诉部、法务部;18个分支机构分别是:抚顺市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抚顺市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抚顺市供热服务中心、抚顺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服务中心、抚顺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抚顺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人防指挥服务中心、抚顺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服务中心、抚顺市站前人防设施服务中心、抚顺市解放路人防设施服务中心、抚顺市北站人防设施服务中心、抚顺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服务中心、抚顺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服务中心、抚顺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工程招标投标造价服务中心、抚顺市环境卫生和循环产业服务中心、抚顺市市政园林维养服务中心、抚顺市城建档案馆。
三、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为 8148.78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148.7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4.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94.47万元。
与上年决算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835.2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日常经费较往年有压减,二是项目经费按进度拨付。
(二)支出总计9135.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266.7万元,占支出总计35.7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94.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5.93万元。
2.项目支出5868.57万元,占支出总计64.24%。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901.27万元
主要是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工程款尚未到支付节点等原因形成的项目结转。与上年决算相比,今年结转降低1251.31万元,降低58.14%,主要原因是按项目进度拨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13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6.7万元,项目支出5868.5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97.59万元,降低17.9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同比往年减少。二是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47.4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24万元,占6.97%;国防支出203.77万元,占3.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72万元,占6.05%;卫生健康支出188.4万元,占2.87%;节能环保支出785万元,占11.99%;城乡社区支出3245.64万元,占49.57%;住房保障支出1272.67万元,占19.43%。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24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456.24万元,主要是人员日常经费等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有增加。
2、国防支出203.77万元,具体包括: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203.77万元,主要是人防设施维修及物业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72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1.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7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18万元,死亡抚恤2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5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社会保险有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188.4万元,具体包括: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8.4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医疗保险。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为保险基数做调整。
5、节能环保支出785万元,具体包括:污染防治水体:葛布污水干管及泵站改造工程款785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3245.64万元,具体包括:基本支出1984.66万元,项目支出1260.9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程款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人员经费有调增,项目经费有新增项目。
7、住房保障支出1272.67万元,具体包括 :基本支出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41.69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29.94万元,城乡社区住宅1.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人员经费有调增,项目经费有新增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7.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城乡社区支出2587.84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33.8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安排的支出2087.6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66.2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现场增多、油价上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31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31万,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的141.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工程项目现场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27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涉及资金323.1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场、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场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场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点击打开)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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